现将2018年第二批南充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公告
截止12月12日,南充市本级下达2018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900万元,其中:顺庆区158万元、高坪区332万元、嘉陵区1360万元、西充县346万元、蓬安县391万元、营山县811万元、阆中市560万元、南部县632万元、仪陇县310万元。
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各县(市、区)结合脱贫攻坚实际,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安排使用,主要用于村组道路建设、特色产业发展、人畜安全饮水工程等建设,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脱贫增收为重点, 建立健全精准扶贫机制,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。
特此公告
南充市财政局
2018年12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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